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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求生物与城市发展的纠葛时,总会遇到一些有趣的特例,它们最早适应了城市环境,甚至帮助人们构建了这种全新生态,但当城市发展到今天时,它们的身影却又渐行渐远。今天的主角——家马(Equusferuscaballus),就是颇为典型的一例。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马的形象都并不稀奇。在相当悠远的岁月里,马几乎就是远途交通的代名词,这种坚韧的生物驮负着异国他邦的珍奇货物,或是雄心未展的锦绣文人,亦或是得胜凯旋的军国重臣,穿行在世界各地的城镇之间,即便是火车和汽车已经登场的近代,马车依旧是承载许多城市人流和物流的主要交通工具,甚至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许多城市里依然可以看到驾驭马车进城卖菜的农夫——在我童年的记忆里,从隆冬的马车上搬卸大白菜的场景,依然和那头气喘吁吁的老马喷出的鼻息一样温热。

可在今天的城市里,想要找到一头活生生的马可并非易事,除了少数城市拥有的骑警,以及部分旅游景点专供合影的“模特马”之外,人们想要近距离的接触马,恐怕只有忍受钱包变薄的后果前往一些专业的马场体验了。

曾经在人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马,如今却渐行渐远空留背影,是什么导致了这种转变?

马和人类故事的起点一直扑朔迷离。和源自温热草原的智人不同,家马的故乡远在干冷的北美,在第三纪的中新世时,这个庞大的家族曾经十分繁盛,人们现在发掘出的马科古生物已经达到一百多种,分属20个属。在长达万年的演化历程上,马科生物经历了多次气候变化,而每当寒冷冰期到来时,被困在这片巨大“孤岛”上的古马类就拥有了一条通向外界的通途——白令陆桥。

早在上新世之前,原始马类早已多次走出北美,但它们基本都走到了演化的终点,直到万年前,又有一批原始马科生物穿越白令陆桥。在5万年的时间里,它们最终分两批穿越亚欧大陆抵达人类的故乡非洲,其中第一批成为今天斑马的源头,随后而来的第二批则演化出今天的野驴。但这些先驱和今天的主角都没什么关系:大约70万年前,家马的祖先才以一个独立物种的形态离开北美,并开始和野驴共享亚欧大陆的生态位。辽阔的亚欧大陆给这种马提供了地理隔离的条件,距今15万年前,它演化出两个独立的物种——泰班野马(欧洲野马)和普氏野马。

马科生物的扩散经历,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人类自己的身世。早期人类走出非洲的历史同样悠久,但生活在今天的我们也并非那些先行者的后代。几乎就在泰班野马形成的初期,现代智人也已经开始了在亚欧大陆的扩散。两种外来生物的碰撞,即将在这片共同的异乡上演。

人类一定早就察觉了马的存在,在欧亚大陆许多早期文明的岩画上都出现过马的形象。对于以渔猎为生的早期文明来说,马肯定也首先被视为一种提供肉食的猎物,但相对于盘羊和野猪,想要猎杀马可要困难得多,这种生物警惕敏锐,运动能力又极为突出,以早期文明可以使用的工具是很难捕杀的。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马的驯化要远远晚于猪、牛、羊。现代的研究发现,大约~年前,人类对于马的捕杀效率终于达到了暂时吃不完的程度,无论是将捕获的野马暂时圈养,还是从野外直接俘获了马驹,人们终于有了对马进行驯化的机会。分子生物学的证据表明,从野马到今天的家马的驯化至少经历了代,以每代12年计算,这足足花费了近六千年。考古证据也支持了这个结论,在距今年前的哈萨克斯坦柏台遗址里,人们终于从陶罐内壁发现了马奶的痕迹——考虑到从性情暴烈的野马身上取奶几乎不可能完成,这足以证明柏台人已经完成了对马的初步驯化。

然而这又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泰班野马在亚欧大陆广有分布,各地的文明也大多有着从单纯狩猎到尝试驯化的条件。在最晚距今~年前,我国甘青地区的大何庄遗址、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玉门火烧沟遗址里就已经出现了家马的骨骼。从时间线上来看,甘青地区的马比中亚晚年才完成驯化,但甘青地区也是泰班野马的分布区域,中国人对家马的驯化,究竟是源于从中亚的引进,还是独立(只是晚了一些)对本地的野马成功驯化的呢?这依然是一个谜团。

对于发源于黄河中下游的中原文明来说,答案反倒十分清晰了。在商代早期的墓地中,出土了大量用于陪葬牺牲的动物骨骼,却唯独没有任何马的踪迹,但商代的殷墟遗址中,突然出现了个马坑,商人似乎是一夜之间就拥有了马。毫无疑问,这些家马属于外来进口的商品或外族的进贡,在《史记.殷本记》中,也有“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的记载,位尊权重的纣王居然可以因为马匹赦免自己的宿敌,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商王朝时期马在中原的珍贵程度。

不管是独立驯化还是外来传播,融入人类社会的马不仅很快适应了环境,还反过来重新塑造这些将它们征服的文明。从齐家文明等第一批驯化马的文明遗址挖掘来看,早期家马的掌骨普遍出现了畸变,这表明家马作为一种新的家畜,除了被宰杀吃肉之外,也开始承担负重驮拉的重任;而稍晚一些的新疆石人子沟遗址里出土的马骨,其骨骼病变更多的集中到了脊椎上,反映了人们已经开始直接骑乘。

马并不是第一种被用作交通工具的驯化动物,在它之前的牛和羊都有过拉车、驮人的记录(我国安阳殷墟里曾发掘过一个车羊坑),但只有在马被利用之后,文明的活动范围才得以极大拓展。当马用自己强大的耐力和极佳的速度驮负着这些骑乘者跨越了原本的生活范围后,养马民族对世界的认识也有了新改观——尤其是当草原之外的农耕文明地区展现在骑手眼前时,草原文明或许意识到,除了争夺更肥美的草场之外,向外劫掠或许也是一种文明发展的方式。

对于当时的农业文明城镇居民来说,马的形象恐怕不如今天这么正面。无论是长期侵扰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还是长驱直入征服埃及的喜克索斯人、穿越美索不达米亚消灭巴比伦的加喜特人,骑在马背上或驱赶马车的外蛮形象都一定令农业文明印象深刻。面对这种高机动性的敌人,传统的防御方式几乎处处被动,只有快速接受并仿效的文明才能在对抗中立足脚跟,被马车征服的埃及最终用马车驱逐了喜克索斯人,被骑兵侵扰的中原文明最终“禅于姑衍,登临翰海”,而伴随着一场场大战,马在军事上的重要地位也一再稳固。

作为一种好战的生物,人类的文明史伴随着征伐,被我们裹挟着登临战场的动物也不在少数,火牛,战象都曾在特定的战场大显神威,但它们都不如马和战争结合的深入透彻。相比于其他动物,训练有素的战马能适应战场震天的厮杀叫喊,高速的冲击可以撕裂敌人稳固的队列阵型,披坚执锐的重装骑兵曾经扮演着移动城堡的角色,其后的轻骑兵又以迅捷灵敏的机动包抄让敌人丧胆。自此之后,马的优劣多寡直接决定着一个王朝的兴衰,千乘之国的规模足以震撼邻邦的野心,而丧失良马产地的王朝几乎无一例外的走向了衰败。

作为战争形式的延伸,马术运动一直被视为和平年代的军备演练,无论是激烈对抗的马球、持弓骑射的狩猎,或是典雅端庄的盛装马步,其侧重的都是骑手和马的协调配合。这些没有硝烟的争斗,其重要意义常常不输真正的厮杀。唐中宗景龙三年,前往长安迎亲的吐蕃使者意欲在球场上一展野心,却被当时的临淄王李隆基率队以4敌10取得大胜,几十年后,这场马球场上的推演在西域不断重现时,其结果也并不出人意料。

然而成也战火,败也战火。将马推上无比尊崇高位的战争一直未曾停止演化,当工业革命的伟力和战争结合后,马的作用开始变得尴尬起来。钢铁的“骑士”逐渐代替血肉之躯,战马和弯刀在履带上的火舌面前败下阵来。自一战之后,军马开始渐渐失去了作为主攻力量的地位,二战期间,马的军旅生涯基本回退到了交通工具这一基本属性上,而时至今日,仅有少数国家还保留着骑兵的建制,其作用大多也只是作为机械化部队的补充。而随着交通工具的革新,马在民间的使用场景也日渐衰弱,当使用平板马车向城市输送菜蔬的农夫也握住了方向盘,马已经几乎退出了普通民众的视野。

但对于这样一种和人类结合如此深入的生物,它的故事并没有终结——时至今日,在我们这颗蓝色星球上依然生活着近六千万匹马,它们或是散牧在远离城市的草原,或是披上了锦衣玉食的华妆,还有的一些,终于逃脱了口衔和笼套的束缚,接替自己早已灭绝的野生祖先奔驰在澳洲、欧洲以及北美故乡的荒野。马蹄声声,似乎在讲述那些与我们相伴的故事,飞蹄扬尘,马儿也在奔向自己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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