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谓李白剑术高超,因盖有三:1、师承唐代三绝之剑圣裴旻,辈分顺理天下第二;2、有“十五好剑术”、“少任侠,手刃数人。”、”杀人红尘中“等前科记载;3、诗句中提及剑或剑名甚多,有次。更有标签式的《侠客行》……

我说李白剑术高也不高,高是高在意境;不高是指技击实战方面。

要理解这点,首先要明确“剑术”的概念。

现在的剑术,是用剑技击对抗的技术,但古代就不这么单纯了,还有剑舞之术的概念在其中。李白的剑术师傅裴旻就是一位剑舞名家,唐文宗下诏御封的也是“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三绝。

剑舞是伴随着剑术的产生而出现的,它始于春秋,兴于唐宋。春秋《孔子家语》记载:“子路戎服见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以剑自卫乎?”。《诗·大雅·公刘》中也载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的诗句,描绘的就是手拿兵器或剑跳舞的情景。

秦汉时期,剑舞已经作为一种舞蹈形式出现在外交场合。西汉司马迁的《鸿门宴》就记载了“项庄舞剑”的故事。汉武帝曾钦定并编排了百人的剑舞表演节目,并与杂技相结合,以增魅力。汉代画像石(砖)上刻画的剑舞、以及出土的墓葬壁画可作为旁证。

到了唐代,剑舞发展正值巅峰。成为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热爱的一种时尚和潮流,并形成了剑舞文化。剑舞文化的发展也从侧面印证了中国唐朝的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包容的盛世形态。

唐玄宗偏爱礼乐,以“教坊”、“梨园”为园地,培养了一大批剑舞表演艺术家,促使了宫廷剑舞的蓬勃发展,从而使剑舞成为举国上下都推崇的一种风尚,最著名的是女艺人公孙氏,她表演的古武剑舞《剑器》腾挪跌宕,轻快飘逸,飙腾敏健,具有刚烈之气。大诗人杜甫幼年时就曾观看过公孙氏的《剑器》舞,老年时又欣赏到了公孙氏弟子李十二娘的《剑器》舞,并写下“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的诗句。唐代书法家张旭也因多次观看公孙氏的《剑器》舞,并受公孙氏抑扬顿挫剑法的启示,而得草书之神,练就了我国书法一绝“狂草”,从而开创了狂草书风格的典范。

唐代军中也盛行剑舞,军中舞剑多用来犒慰三军将士,常用战鼓伴奏。诗人姚合《剑器词》二首云:“圣朝能用将,破敌速如神。掉剑龙缠臂,开旗火满身……今日当场舞,应知是战人。”这首词就描写了军人在战斗胜利后,表演《剑器》舞以示庆贺的情景。

在唐代,剑舞更为文人所崇尚。唐代是诗的时代,而剑与酒则是唐代诗人创作灵感的催化剂。文人剑舞多在酒酣之时,在琴、笛、箫等为主乐器伴奏下应节而舞剑,将爱恨情仇、济世报国和离别思绪的情怀,通过剑舞酣畅淋漓的抛洒和发泄,从而获得精神的解脱和思想的净化。诗人李白一生爱剑喜酒,便写下了像“酒酣舞长剑”、“三杯拔剑舞龙泉”这样潇洒豪迈的诗句。边塞诗人岑参《酒泉太守席上醉后作》有诗云:“酒泉太守能剑舞,高堂置酒夜击鼓。胡笳一曲断人肠,座上相看泪如雨”。大量文人骚客的融入,使唐代的剑舞艺术充满了浓郁的文化气息和旺盛的艺术生命力。

综观,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李白的剑术其实主要偏向于更文艺的剑舞之术,而不是技击之术。虽有杀人记录,但分析一下:大宝剑这种当时一般百姓都配不起的三尺利器,远远超过了现在管制刀具的规格,应该算是大杀器了。又拿在一个年少轻狂的半大小子手里,危急时刻杀几个平民毛贼实在也是不需要什么太多剑术的……

至于李白诗文中频繁提及剑,以及标签式的《侠客行》,就更好理解了。剑作为破坏工具历来是向旧秩序宣战的象征物,李白一生困顿不得志,始终渴望能够得到用武之地一展抱负,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只有在诗文中才能通过“剑”来破解,斩旧立新、消解胸中块垒。

李白的剑术高在剑意,而不是技击实战,有功夫在剑外之意。正应了那句:“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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